星期四, 九月 30, 2010

自然基金可以收回,但别逼着大家用完

现在的纵向基金管的严,我觉得这是好事,免得被滥用。如果某些项预算不合理就会出现剩余,剩余的被收回去,这也合理。

但目前比较要命的是收回去的部分不能太多,如果占的比重太大就会被认为此人申请的时候预算不合理,以后申请基金就会不利!这就等于是逼着大家想方设法用完。实际上算是再一次加重了科研人员的负担--变着法儿用钱。。。

所以呢,只需要基金委明说,“收回来的钱就收回来,不作为以后申请的不利证据。结题只看科学目标是否达到,不看前是否用完” 不就完美了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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